64 1914年的大英帝国(1/2)
下面,我们简单介绍一下1914年时英帝国各组成部分的不同性质,这些部分是通过铁路和轮船维系在一起的。英帝国在过去和现在都是一个十分独特的政治联邦,这样的政体是以前从未有过的。
对于整个联邦来说,居于首要和中心地位的部分是大不列颠联合王国的“君主共和国”,包括爱尔兰在内(这一点违反了相当一部分爱尔兰人的意愿
)。英格兰及威尔士、苏格兰和爱尔兰的三个联合议会组成不列颠议会,其中的多数党决定内阁首脑和政策。而这些决定大多出自对英国国内政治的考虑。内阁实际上就是处在帝国其余部分之上的最高政府,拥有宣战和媾和的权力。
对英联邦来说,在政治重要性上紧随联合王国之后的依次是澳大利亚、加拿大、纽芬兰(英国最早的属地,1583年)、新西兰和南非等“君主共和国”。实际上,它们都是独立的自治国,与大不列颠结成联邦,只不过每个自治国都有一名由伦敦政府任命的国王作为英联邦的代表。
接下来是印度帝国,它是大莫卧儿帝国的扩展,连同其附属和“受保护”的各邦,其范围现在已从俾路支延伸到缅甸,并包括亚丁在内。
在整个印度帝国中,英王和印度事务部(处于议会的控制下)充当了昔日土库曼王朝的角色。
随后是意义模糊的属地埃及。它名义上仍然是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一部分,保留着自己的君王,实际上受着英国官吏近乎专制的统治。
再接下来是意义更加模糊的“盎格鲁–埃及”苏丹省,由英国政府和埃及政府(处于英国控制下)共同控制和管理。
还有一些半自治的地区,如马耳他、牙买加、巴哈马、百慕大群岛等。
这些地区有的原来就属于英国,有的则不是。这些地方设有经选举产生的立法机构和经任命产生的行政长官。
此外还有英国直辖的殖民地。英国本土政府的统治(通过殖民部)很接近君主专制。这样的地区包括锡兰、特立尼达、斐济(有一个任命产生的议会)、直布罗陀和圣赫勒拿(有一位总督)。
最后是广大的热带地区,也是未加工原料的产地。这里是政治上十分软弱的、未开化的土著居民社会。名义上是被保护地,由一位高级专员统治,下辖土人酋长(如在巴苏陀兰
)或特许公司(如在罗德西亚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