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日进斗金(1/2)
四句诗一出,凝香阁里开锅了。
原本自视甚高的读书人服了,五体投地。
有自诩才高八斗之士,读了吴毅的诗,心中惊涛骇浪,顿感自己往昔所作皆为粪土。
无地自容之下,竟然想要挥刀自残,发誓退出诗坛,以表对此诗作者的敬畏之心。
也有痴迷诗词之人,读罢此诗,激动得热泪盈眶,围着彩花姑娘非要让她把自己推荐给这首诗的作者当徒弟。
若是不收徒弟,那就当儿子。
如果不喜欢男孩,也可以挥刀自宫当女儿。
不少文人墨客争先恐后地抄录背诵,他们个个瞪大了眼睛,生怕这绝世佳作稍纵即逝,错过便是终身遗憾。
更有甚者,一个年过花甲的老童生读过诗之后,激动得浑身颤抖,仿佛遇见了失散多年的知音。
他口中高呼:“此乃诗中之仙也!老朽此生能见此佳作,死而无憾矣!”
到底是诗仙李白的佳作,震撼一群“若把姑娘倒过来”的庸才轻而易举。
凝香阁火了,人气高的一塌糊涂甚至盖过了魅惑坊。
别说是冀省周边,就连大乾最南边的滇省越省读书人都不远万里赶来膜拜神作。
如今哪怕只是进门看一眼这四句诗,都要十两银子。
曾经的凝香阁要靠日进斗金,如今的凝香阁日进斗金。
彩花姑娘每天忙的合不拢腿。
吴毅数银子数到手抽筋。
某天傍晚,吴毅哼着小曲骑马回平安县。
“别人的媳妇~我最喜欢~”
钱员外这首歌有魔性,吴毅最近越唱越上口。
一进家门,明步姑娘正在等自己。
“吴大人您回来了,奴家等您好久了。”
吴毅笑着回应:“姑娘找我有事?”
明步姑娘欠身施了一礼说:“鑫儿昨日来府上找奴家,他说大人上次救他一命,一直没机会好好谢谢您,今日想请您吃个便饭。”
“他请我吃饭?好啊!”吴毅爽快的答应了。
程鑫自从被诬陷杀人,又被吴毅洗脱罪名后整个人内敛了许多。
至少表面看起来他再也不跟之前的狐朋狗友鬼混,还在努力念书。
据说他发誓明年乡试一定要考中举人,给老程家光宗耀祖。
孩子浪子回头走回正路,吴毅也替明步姑娘开心。
吴毅想着院子里招了招手喊道:“扬哥,你小舅子请吃饭,一起去呀!”
高扬从放在院子里的一张木床上爬起来,舔着脸凑到吴毅和明步姑娘身边。
自从上次在凝香阁写出那首“彩花姑娘长得美”,明步姑娘就没让高扬进屋睡过。
好不容易有个机会和明步姑娘缓和一下,高扬非常积极。
人是吴毅叫的,明步姑娘也不好反对,三人一起赶了一辆马车,去锦绣阁吃饭。
明步姑娘如今替吴毅掌管魅惑坊,捎带着给程鑫的零花钱也多了些,能吃得起平安县最贵的酒楼了。
锦绣阁内灯火辉煌,人声鼎沸。
包厢里,程鑫身着锦衣,满面春风,他举杯向吴毅敬道:“吴大人,昔日我蒙冤入狱,若非大人仗义执,小弟今日恐已身陷囹圄。”
“又兼县丞之子欺辱我姐弟,亦是吴大人挺身而出,护我姐弟周全。此等大恩,程鑫没齿难忘,请受我一拜!”
说着,便欲躬身行礼。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