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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九章 人生何处不青山(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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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弹幕发了个“熊失其鹿”,这个词语用得好啊!”

“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这句话出自汉代著名史学家,司马迁的史记。”

“具体意思就是指秦朝失去了统治地位,熊失其鹿,大概想说,我来了之后,那头棕熊便不再是雪山的霸主了,这样理解,应该没啥毛病吧?”

陈宇笑了笑,伸手将割下的鹿心把住,然后将里面的心头血滴入酒瓶当中。

“鹿血可是好东西,但最好不要直接饮用,用烈酒制作成鹿血酒,也是大补。”

面前这头驯鹿很年轻,鹿角分叉只有四五个,且基座尚高,也就五六年的雄鹿。

体型仅有八十公分左右,重不到一百斤。

它是陈宇在雪山里遇到的第三只猎物,也是警觉性最差的一个。

而且不知怎的,这头驯鹿的体力似乎不太好,跑得并不算很快。

第一次投掷标枪,就扎中了!

在夜幕来临的前一刻,自己总算是有了收获,这让陈宇非常开心。

“鹿的内脏并不能全部食用,再抛去皮毛和骨头,净肉大概能有四五十斤,未来三天,我都不必为食物发愁,可以安心的搭建庇护所了。”

腥臊的热气在雪地上蒸腾,多余的鹿血没有办法采集,只能够让它随意的流淌在雪地里,凝结成暗红色的冰晶。

放完了血液,将内脏塞回驯鹿的肚子,陈宇一手提着标枪,一手抓着鹿脚,将其朝着营地的方向拖去。

挖雪洞,砍树,生火,制作桦皮桶,用平底锅一遍一遍的融化积雪。

花费两个多小时,陈宇总算将鹿皮和鹿肉清洗干净。

第一顿就是硬菜,碳烤鹿排。

半扇鹿排,重六七斤的样子,直接用树枝架着,悬在碳火上炙烤。

借着碳火的亮光,陈宇坐在树干上,用锉刀打磨着骨钉。

他打算等鹿皮烘干之后,给自己做顶帽子,做副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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